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(guī)范(二)
文章出處:責任編輯:人氣:-發(fā)表時間:2023-03-25 11:42:00【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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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氣瓶使用
4.1 使用氣瓶前使用者應對氣瓶進行安全狀況檢查。除按4.3檢查外,還應檢查減壓器、流量表、軟管、防回火裝置是否有泄漏、磨損及接頭松懈等現(xiàn)象,并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。檢查不合格的氣瓶不能使用。
4.2 氣瓶應在通風良好的場所使用。如果通風條件差或狹窄的場地里使用氣瓶,應采用相應的措施,以防止出現(xiàn)氧氣不足,或危險氣體濃度加大的現(xiàn)象。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強制通風、氧氣監(jiān)測、氣體檢測等。
4.3 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,應與辦公、居住區(qū)域保持10M以上間距,氣瓶應防止曝曬、雨淋、水浸。環(huán)境溫度超過40℃時,應采取遮陽等措施降溫。
4.4 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使用時應分開放置,至少保持5M間距,且距明火10M以外。盛裝易發(fā)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,如乙炔氣瓶,應避開放射源。
4.5 氣瓶應立放使用,嚴禁臥放,并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。乙炔氣瓶的使用前,必須直立20分鐘后,再連接減壓閥使用。
4.6 氣瓶及附件應保持清潔、干燥、防止沾染腐蝕性介質(zhì)、灰塵等。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,焊工不得用有油脂的工具、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、減壓器等。
4.7 禁止將氣瓶與電氣設(shè)備及電路接觸,以免形成電氣回路。與氣瓶接觸的管路和設(shè)備要有接地裝置,防止產(chǎn)生靜電造成燃燒或爆炸。在氣、電焊混合作業(yè)的場地,要防止氧氣瓶帶電,如地面是鐵板,要墊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。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。
4.8 氣瓶瓶閥或減壓器有凍結(jié)、結(jié)霜現(xiàn)象時,不得用火烤,可將氣瓶移入室內(nèi)或氣溫較高的地方,或用40℃以下的溫水沖澆,再緩慢打開瓶閥。嚴禁用溫度超過40℃的熱源對氣瓶進行加熱。
4.9 開啟或關(guān)閉瓶閥時,應用手或?qū)S冒馐郑粶适褂闷渌ぞ撸苑罁p壞閥件。裝有手輪的閥門不能使用扳手。如果閥門損壞,應將氣瓶隔離并及時維修。
4.10 應緩慢地開啟或關(guān)閉瓶閥,特別是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,以防止產(chǎn)生摩擦熱或靜電火花。打開氣瓶閥門時,人站的位置要避開氣瓶出口。
4.11 乙炔氣瓶使用過程中,開閉乙炔氣瓶瓶閥的專用扳手應始終裝在閥上。暫時中斷使用時,必須關(guān)閉焊、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氣瓶閥,嚴禁手持點燃的焊、割工具調(diào)節(jié)減壓器或開、閉乙炔氣瓶瓶閥。
4.12 乙炔氣瓶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及回火防止器。使用減壓器時必須帶有夾緊裝置與瓶閥結(jié)合。正常使用時,乙炔氣瓶的放氣壓不得超過0.1Mpa/h,如需較大流量時,應采取多只乙炔氣瓶匯流供氣。
4.13 氣瓶使用完畢后應關(guān)閉閥門,釋放減壓器壓力,并配戴好瓶帽。
4.14 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。嚴禁敲擊、碰撞氣瓶。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。
4.15 瓶內(nèi)氣體不得用盡,必須留有剩余壓力。壓縮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.05Mpa,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.5%-1.0%規(guī)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,并關(guān)緊閥門,防止漏氣,使氣壓保持正壓。禁止自行處理氣瓶內(nèi)的殘液。
4.16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,使用設(shè)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回流的裝置,如單向閥、止回閥、緩沖器等。
4.17 氣瓶投入使用后,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、焊接修理。嚴禁將氣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。
4.18 氣瓶使用完畢后,要妥善保管。空瓶上應標有“空瓶”標簽;已用部份氣體的氣瓶,應標有“使用中”標簽;未使用的滿瓶氣瓶,應標有“滿瓶”標簽。
4.19 使用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氣瓶泄漏,要查找原因,及時采取整改措施。嚴禁在泄漏情況下使用氣瓶。